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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箱式淋雨試驗箱與淋雨試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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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時間:2013-10-18 8:17:5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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箱式淋雨試驗箱主要用于評估暴露于淋雨、水噴淋或滴水下的裝備的物理損壞或密封性能下降。淋雨可能引起裝備產生環(huán)境效應,包括大氣效應、雨撞擊效應以及積雨/滲透效應。一般情況下,根據淋雨試驗特殊要求,可在任何階段進行。降雨和吹雨程序適用于戶外沒有防降雨和吹雨措施的設備,具體試驗步驟如下: 1.按技術文件規(guī)定的風速開始通風并保持至少30min。 2.若試驗期間要求進行檢查,可在30min淋雨的最后10min內進行。 3.重復步驟(1)~步驟(5)直到試樣所有表面均已經受試驗。 4.測量并記錄試樣防護區(qū)內發(fā)現的游離水。 5.如有要求,使試樣工作,以判斷是否符合技術文件的要求,并記錄結果。 6.當試樣在試驗裝置(箱式淋雨試驗箱)內并處在其正常工作狀態(tài)時,按技術文件的規(guī)定調節(jié)降雨強度。 7.轉動試樣,使其在試驗周期內可能會暴露在吹雨中的任何其他表面,都能暴露在降雨和吹雨中。 8.若水和試樣間的溫差小于10℃,可加熱試樣使之高于雨水溫度,或降低水溫。每個暴露試驗周期開始時’使試樣的溫度穩(wěn)定在高于水溫10℃±2℃的溫度上。試驗開始前,將試樣恢復到正常工作狀態(tài)。 9.如有可能,在箱式淋雨試驗箱內進行試樣外觀質量檢查;否則將試樣從試驗箱中取出進行外觀檢查。若水已滲入試樣內部,試樣工作前必須做出判斷。為防止安全事故,有必要排空試樣內的滲水,并測量排出的水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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